2004年12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我能否申请“支付令”
  绍兴王先生来电:去年,我曾借给一位老同学3万元钱,她答应我6个月后就还给我,但没想到半年后她一直不还。我想去法院起诉,但又觉得有伤大家感情。几天前,一位朋友告诉我可以到法院申请“支付令”。请问这种方式有效吗?
  本报作答:你朋友所说的“支付令”,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特别程序。你申请“支付令”之后并不表明和同学之间存在诉讼关系,也不需要开庭审理。如果你手中有明确的借条,可以去法院申请这项程序,法院会以法院的名义向你的同学送达“支付令”。